- 2018年度申報地價開始 可利用網路申報
樹林地所林圭宏主任表示,土地坐落在新北市境內之民眾可備妥土地地段號資料,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印章(如委託他人代辦者,並應附繳委託書)至該所3樓地價申報閱覽處,或就近至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各地政事務所及各區公所「小而能工作站」申報,亦得以郵寄或傳真方式辦理。此外,為減輕民眾往返奔波辛勞,亦提供不受時間及地域限制的網路申報地價服務,使用時可利用自然人憑證至內政部地政司地政線上申辦系統進行網路申報,歡迎有需要之民眾多加利用。
地政小辭典:
公告土地現值:於每年1月1日公告,主要作為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時,稅捐稽徵機關審核土地移轉現值之標準。
公告地價:每2年重新規定地價,以當年1月1日所公布之土地價格,供土地所有權人就公告地價80%~120%範圍申報地價之參考。
申報地價:於舉辦重新規定地價時,土地所有權人參考公告地價增減百分之20範圍內 申報其地價,作為稅捐稽徵機關課徵地價稅之依據。